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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量:72次

  01  宜秀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7月15日,宜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名从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宜秀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02  怀宁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4月8日,怀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3·18”事故专项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员工程某某持逾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怀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程某某已逾期的特种作业证予以收缴。

  03  怀宁县某废品回收经营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1月4日,根据怀宁县商务局提请,怀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废品回收经营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形进行查处。经查,该企业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怀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对程某已逾期的特种作业证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