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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触电,3人死亡!14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发布时间:2025-03-08    浏览量:52次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某生猪养殖合作社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4名公职人员和有关责任单位

被严肃处理报告指出,这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电气设备存在严重隐患、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盲目施救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瞒报事故。

事故经过及信息报送情况

2024年5月18日,乐某乙联系邓某乙清理养殖场粪水,邓某乙与其女朋友驾驶吸粪车到达氧化塘旁。

乐某乙将养殖场潜水泵搬至氧化塘,连接粪污处理区电源开始作业。后因潜水泵不能正常工作,乐某乙下塘处理时发生触电。

邓某乙见状,立即打电话告知乐某甲,随后下塘施救时也发生触电。

正准备外出并已走到养殖场大门外的乐某甲接到邓某乙电话后,从养殖场大门外返回场内,先去关电闸,然后下塘救人,也发生触电。

3人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虽然及时电话向县领导及应急部门报告事故信息,但未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补报事故信息。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乐某乙使用电缆线破损漏电的潜水泵抽取氧化塘粪水导致触电身亡;邓某乙、乐某甲在未确认有效断电、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开展施救,相继触电身亡。

【间接原因】

一是乐某乙、乐某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对潜水泵及电缆线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存在多处漏电的安全隐患。二是场内电力线路架设不规范,漏电保护设施部分失灵,场内空气开关接线错误,导致负荷侧发生漏电后不能跳闸。三是安全培训欠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遇触电的突发情况时,未能实施有效处置,导致伤亡扩大。四是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责任未落实,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不认真不严格。

事故追责

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14名公职人员和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7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包括新田县石羊镇3人,新田县农业农村局2人,新田县应急管理局1人,新田县委县政府1人;7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包括新田县石羊镇1人,新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3人,新田县农业农村局1人,新田县委县政府2人。

责成新田县石羊镇党委政府、新田县农业农村局、新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新田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安全提示

为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生活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触电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2.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人员任意进行电气作业。

3.移动长、高金属物体碰触电源线、配电柜及其他带电体。

4.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

5.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松动。

6.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

7.湿手操作机器开关、按钮等。

8.临时线使用或管理不善。

9.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开关、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受高温、高湿、粉尘、碾压、摩擦、腐蚀等,使电气绝缘损坏,接地或接零保护不良而导致漏电。

下面这份防触电口诀

请牢记

防触电口诀


一检(检查用电环境是否潮湿、是否有积水;零、电线有无接反;有无接地线、电线;有无乱拉乱接;有无重物压迫、磨损;电动工具是否存在漏电。)

二证(电工及检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保(是否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四管(要强化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确保规范作业。)

五断(尽量不带电操作,触电后要先断电源。)

六绝带电作业时应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

发生触电事故怎么办?


1.切断电源,若无法及时断开电源,可用干木棍、塑料晾衣杆、玻璃棒、橡胶制品等绝缘物体挑开触电者身上的带电物品。

2.切勿直接施救,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件等操作,否则自己也会触电。

      3.迅速将触电者转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松开其上衣和裤带,检查触电者受伤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专业人员到来。